為切實保障全省建設工程建筑、結構消防質量安全,進一步提升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工作水平,《山東省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技術指南(建筑、結構)》(以下簡稱《技術指南》)于近日發布,從建筑分類和耐火等級、建筑構造、滅火救援設施等8個方面進行了規范。
《技術指南》將建筑分為商業服務網點及類似功能的場所、類醫療建筑等4個類別,并對不同類別建筑的耐火等級提出了明確要求。以商業服務網點及類似功能的場所為例,商業服務網點的疏散樓梯梯段凈寬度不應小于1.1米,踏步最小寬度不應小于0.26米,最大高度不應大于0.175米。商業服務網點內設置自用附屬庫房時,面積不應超過該層總建筑面積的10%。庫房部分應采用耐火極限不低于2.00小時的隔墻和1.50小時的不燃性樓板與其他部位分隔,隔墻上的門應采用乙級防火門,且應向外開啟并保持常閉狀態。
在建筑構造方面,《技術指南》要求機要室、檔案室、電子信息系統用房和重要庫房等隔墻的耐火極限不應小于2.00小時,房間門應采用甲級防火門??偨ㄖ娣e大于2萬平方米的地下或半地下商店、高層建筑等場所防火(隔)墻上不得開設門、窗、洞口。
根據《技術指南》,在滅火救援設施方面,消防車的回車場應滿足消防車安全、快速回車的需要,當受場地限制必須利用T型、Y型等不規則的場地作為回車場地時,場地直線段至交叉口交點的直線距離不應小于12米;設于兩棟高層建筑之間的消防車登高操作場地,如果場地的長度、寬度以及與各建筑之間的間距同時滿足兩棟建筑的要求時,可以共用。兩棟建筑物與該消防車登高操作場地相對應的范圍內,應分別設置直通室外的樓梯或直通樓梯間的入口;超大城市綜合體的滅火救援窗應直通建筑內的公共區域或走道。
此外,《技術指南》還規定建筑中有爆炸危險的場所或部位應有防爆泄壓措施。設置泄壓面積時,泄壓面積應能在爆炸作用達到結構最大耐受壓強前及時泄壓,其泄壓方向不得朝向人員聚集的場所、房間和人行通道;無法設置泄壓面積或泄壓面積不符合要求時,相應部位的建筑承重結構應有減壓防護措施或相應的抗爆性能。據介紹,《技術指南》由山東省建設工程消防技術服務中心、山東省建筑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負責具體技術內容的解釋。
摘自 《中國建設報》